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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妈妈和女友落水先救谁?法律人士给答案了!又被神回复笑岔……

    信息发布者:f2802122736
    2018-04-12 22:19:33    来源:新疆都市报   转载

    一个困扰了无数

    中国男人的世纪性问题:

    “假如妈妈和女友

    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?”

    最近终于有一个

    说得过去的结论出现了

    9日,武昌工学院《经济法》老师袁岑,在课堂上从法理的角度给出了答案: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,而男女朋友在结婚之前只有“爱情”没有义务,所以“先救女友”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
    本文图均为 楚天都市报 图

    那么这个说法到底合不合理?

    @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:在刑法上,子女对陷入险境的父母有救助的义务,对母亲见死不救的,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(不作为)论处。

    @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、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:对女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,所以如果先救其母,女友死亡的,不构成犯罪;反之,如果先救女友而母亲死亡的,构成不作为犯罪。

    @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:子女对母亲有赡养义务,不救则涉嫌遗弃罪,而对女友则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。另外,如果先救女友而没能救出母亲,“重色轻母”也不合道德、情理!

    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中,

    考题将落水换成了身处大火。

    题目问道:“甲在火灾之际,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构成不作为犯罪”?正确选项c选项“火灾之际,能救母亲,但为救女友而未救母亲。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,构成不作为犯罪”。

    先救女友不救妈真是违法?

    甚至是犯罪?

    @有刑法学教授分析,人的生命是平等的,母亲和女友同处危难,不管选择救谁都不构成犯罪。

    @检察日报:在违法性层面,鉴于生命的等价性,抢救的利益(即女友的生命)并不大于损害的利益(即母亲的生命),不能成立阻却违法性的紧急避险,也找不到其他的出罪理由。损害的利益同样不大于抢救的利益,在入罪检验的最后一关,也得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。

    由此可见,对于

    “先救女友是违法,甚至犯罪”

    这个问题,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,

    给出答案的范围和理由也很不一致。

    在法律圈内,更是有人认为,

    “先救女友还是先救妈”仅是想象,

    在现实中很难发生。

    那网友怎么看这个事儿呢?

    被网友的评论笑岔了

    网友说:

    @24k纯泡泡皂:道理我都懂,可女朋友不听。

    @月月:如果女生问你这个你可以反问:我和你爹掉水里你先救谁?。

    @原来是你呀:下次女生再问你这问题的时候,你反问她会不会教唆你违法,然后再答。

    @帅气迷人的正派角色:你和女友讲法,女友和你拼命。

    @懒鱼哇:我妈妈和男朋友掉水里,我会选择我妈,所以放到他那里,同样是这个道理,一个男生连自己妈妈都不爱,还指望他爱谁?问出这个问题的女生本身也是很无趣了。

    @肉丸子:女友没了可以找,妈妈没了....女友也要想一下,如果以后自己落水,儿子不救自己.......所以,女人会游泳太重要了!

    @赖彦博_:赶紧送你女朋友去学游泳就完事了。

    @方闷闷:妈妈都不救的男人嫁不得,逼着问这个问题的女人娶不得(开玩笑问问除外)

    @农夫三拳0927:我会把水喝干,满意了吧?

    有不少网友称,

    若女友和妈真的同时落水,

    作出任何选择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
    因为母亲是血脉的来源,

    女友是新血脉的起始。

    当我们不得不作出选择的时候,

    尽管不圆满,

    但却是最合情合理的。

    这与对错无关。

    法和情上都没有统一观点,

    怪不得是个千古难题啊!

    不过,也有网友给出了“正确答案”。

    当女友问你时,优秀的回答是:

    先救妈,然后我和你一起坠入爱河~

    你怎么看这个千古难题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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